重大利好!11月10日起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税政君划重点:
1、推广网上业务办理
在现有网上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普及率,便利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申请和变更备案、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申请和备案。能网上办理的一概通过网上办理,相关材料可接受电子版。
2.压缩审批时限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压缩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时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审批时限缩短为15个工作日。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的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3、精简审批材料
(一)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代替。省级财政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自行核验相关信息。相应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在办理变更备案时应提交的上述材料。
(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时,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代替。省级财政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自行核验相关信息。相应取消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时应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示审批程序,公开办理进度
5、 推进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省级财政部门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审批、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审批,以及后续监管时要加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发现纠正“有照无证”等不规范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切实维护会计服务市场秩序。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永嘉会计代账
6、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0日起施行。